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律史專題研究二
Seminar on Legal History (Ⅱ) 
開課學期
103-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王泰升 
課號
LAW7012 
課程識別碼
A21 M111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7,8(14:20~16:2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為法研4。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32LAW7012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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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台灣從1990年代開始一連串相當大幅度的法制改革,關於改革方向的爭議,也始終不斷。面對這些爭議,我們有必要佇足回首來時路,以確知現在所站的位置在哪裡?為此必須進行法律史研究。從歷史的縱深而言,來時路可回溯至幾千年前,但在此我們先回顧與當下最接近的一段,亦即戰後台灣法律史,以思索迫在眉梢的法制選擇問題。不過,這段歷史所承襲的遺緒,卻是開始考察這段歷史的起點。換言之,當今台灣大多數人所承襲的日本統治下台灣的法社會經驗,以及當今台灣社會一部份人和國民黨統治菁英之法政經驗所由生的民國時代中國,都有必要作一定程度的瞭解。總之,在課程希望能將法律史的知識,帶入當今法律爭議的討論中。或者,也可以就某個當今的法律爭議,回顧其自戰後中華民國施行於台灣後迄今,在各階段的學說上見解是什麼,並回答為什麼有這樣的學說發展過程,以釐清為什麼我們在當下這個時間點在爭執這個議題。 

課程目標
本課程採取「法律社會史」的研究取徑,由選修者考量自己的學術興趣或學位論文寫作上的需要,原則上以台灣戰後法律史為時空上範圍,選定一個適當的主題,撰寫一篇具有可在期刊發表性的論文。 
課程要求
本學期將先以授課老師最近兩篇論文為例,由選修學生閱讀後探究法律史研究方法。學生所寫報告將先在課堂上口頭表述並接受質問,再於期末完成整篇報告。將依課堂上出席及討論狀況,和期末書面報告內容,決定學期成績。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依議題而定,課堂上將討論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